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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书吧>古龙作品大合集(全七十二册) > 第26章(第1页)

第26章(第1页)

抽气,抽气,抽气,大喘气——

大家还记得阿飞吗???对对对,就是那个被自家人糊弄了的愣小子,这个主要配角中出场最早的人物,现在却彻底沦为路人的路人npc,被遗弃在了去城的道路上……大家就可怜可怜,给他一张页面吧。

远远地,只见阿飞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他的步伐还是那么坚定,他的侧脸还是那么稚气,他的眼睛还是那么纯净,他的砍刀还是那么闪亮,他饱经风霜,他屹立不倒,他永不放弃,他死有余辜,他永垂不朽……………………啊列?好像越说越不对劲了(心虚)。

咳,先把成语白痴某凡踢开,我们来侃侃阿飞这几天的遭遇,那叫一催人泪下啊,他活脱脱地演绎出了现代版的《孤儿流浪记》。(阿飞:俺爹娘还活着呐。)加油啊!阿飞。奥斯卡的小金人在等着你,最佳男配角奖在向你招手。(阿飞:这玩意儿能吃吗?)

某凡是谁?再无聊再脑残也是亲妈啊!怎么能对无辜的配角下这么黑的手?大家要本着“除了被杀死的人之外,根本没有死掉的人”的原则,把萧十一郎送过去看阿飞吧……当然不是去杀他的。

犹记得那天,烈日高照。

两个人面对面,严肃而警惕地握着腰间的刀(一把砍柴刀,一把水果刀)。

他们都在寻找一个机会。

一个一招制胜的机会。

他们的目光同样锐利,如同狼一般。

突然,萧十一郎动了,他向前走去,不多不少,正一百步。

阿飞也动了,他的步伐依旧沉稳坚定,完全看不出他的内心,不多不少,正一步。

警惕心到达了最高点,他们都在等对方松懈的时候。

出刀,两把刀。

阿飞和萧十一郎同时出刀。

烈日下刀光一显,明晃晃地晃着对方的眼睛。

两个人眼睛微眯,含着无尽的好胜之意。

两人同时开口,声音竟带着颤抖。

颤抖?到底是什么样的话,才能让这两个人同时颤抖起来。

两个人的心都灰了,同时灰了,绝望的死灰。

因为他们知道,他们都没有机会了。

当看到对方手中的刀时,他们全都明白了自己和彼此的处境。

没有人同时需要两把刀。

就算一把是砍柴刀,一把是水果刀,也不例外。

——两个人同时挣扎着说:“你有没有兴趣再买一把砍柴(水果)刀?”

然后是两块愣木头的无语时间,不愧都是淳朴的农民子弟,心理素质极其强悍,当两个人都意识到自己和对方都饿了的时候,他们理顺成章地称兄道弟了。

萧十一郎强行把阿飞拖到了他的家里,决定既然“相逢又感曾相识”,何不“共饮一杯论九天”。

阿飞这才知道,原来萧十一郎的“家”就是孤儿院,而院长叫做风四娘,是个不错的女人,长得也很不错,声音也不错,穿着也不错,恩,不错。(我说阿飞你的水平跟陆小凤差不多啊,不知道你们两个该谁感到悲催。)

在萧十一郎一路的介绍下,阿飞才了解到,风四娘二十二岁时就开了这家孤儿院了。这其中自然发生过一段凄苦的故事,想当年风四娘也是个闭月羞花人见人爱的花季loli,一不小心就爱上了一个现代派的诗人,展开了你侬我侬、撕撕扯扯的恋爱,而事实证明了,现代派诗人不仅诗写得很‘野兽’,连人品也很‘野兽’……总之,萧十一郎从小到大听风四娘说过的次数最多的话就是:“下次如果你们见到诗人,抡起板砖给我使劲砸。”

“风四娘是个什么样的女人?”阿飞插言了,这种故事,观众或听众们最在意的还是男女主角的相貌,天仙与天神之间的痴情缠绵才叫做‘恋爱故事’,如果是恐龙和青蛙,算了吧,那是一杯具剧,没收视率的。

萧十一郎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其实,风四娘大概是有‘阴影压力’之类的心理疾病吧,反正萧十一郎是没受过什么温柔的好待遇:

比如说:“萧十一郎你个要死的这件衣服你明明可以从五十块砍到十八块的,你偏偏只砍到二十块,我戳!”

接着,风四娘那根有着长如女鬼一般的指甲的手指就戳过来了。

比如说:“萧十一郎你个要死的我说了让你配合我出老千,你怎么一点眼色也没有,我戳!”

接着,那手指又戳过来了。

戳!戳!戳戳戳!!!

那根手指的力道不亚于传说中的‘大力金刚指’啊。小时候萧十一郎还是一个小包子的时候,经常被这根手指戳得泪眼汪汪的,当风四娘发现这样的照片很受某些人欢迎后,于是连本带利戳得更欢快了……

现在想想,萧十一郎就觉得自己很杯具,当时阿飞如果也在多好啊,这人明显看起来就比自己愣嘛,有他在还轮得到自己被戳?

于是萧十一郎看了看阿飞,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恩,萧飞郎。”

阿飞对这个莫名其妙地加在自己身上的绰号很是郁闷:“俺不叫小灰狼,俺叫阿飞。”

“我是说,萧飞郎。”

“俺不是小灰狼。”

………………

………………

最后,萧十一郎终于无力地认清了阿飞‘h,f’不分的这个事实,转口向阿飞解释起他的名字来。

诗人临走时留了句诗,叫做“从此萧郎是路人”。

风四娘一开始寻死觅活,开了孤儿院,领养了萧十一郎的“大哥”后,她顿悟了,顿悟的结果就是,萧十一郎的“大哥”的名字,就叫做“萧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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