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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书吧>红楼之林家子孙 > 第12章(第1页)

第12章(第1页)

一个人去翻看了一下,说:“已经死得透得不能再透了。倒是懒得弄脏了我的刀。”

于是,这一群黑衣人便消失在无边的夜色里,留下一大一小两具凄惨的尸体。

不知过了多久,沉沉的黑夜褪去暗色,终于,第一缕晨光照了进来,照在这血流一地的偏僻小巷里。

就在此时,被丢在一旁的小孩子那已经变得僵硬的手指忽然微微动了一下。

紧跟着,那小拳头便捏紧了,撑在地上,帮助卧倒的小身体爬了起来。

金睿迷茫地坐在地上,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这手,小小的,圆圆的,肉乎乎的,跟刚蒸出来的小馒头似地,分明就是一个幼儿的手,叫金睿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

金睿的家境非常好,属于是可以坐着直升飞机上学的那一类富豪人家的子弟,上面还有哥哥姐姐,都已经是纵横商海政界的一方人物了,唯有金睿是年纪最小的,也是最得父母宠爱的,偏生他脑子又聪明,学习也好,一点不叫人操心。

唯有一点不好,就是不太识得人间疾苦,有些大少爷脾气。

金睿的父母偶尔会开玩笑说叫他也去参加一次电视台搞的那个叫“变形记”的节目,那节目的主题就是富裕人家小孩和山里小孩互换一个月生活,叫山里小孩也体会一下大城市里的富裕人家的孩子的日常生活,富裕人家的小孩也去体会一下没有汽车没有电脑没有手机甚至没有电的艰苦生活。某一次说得金睿有些较真了,便赌气说:去就去,不就是去体验一下生活吗?一个月没必要,去几天看看就是了。当时父母倒是急忙挽回说逗你玩呢,去那种地方没得搞得皮肤过敏生一身的大红包回来。可是,金睿却上了心,立意一定要去,叫他们看看自己不是吃不得苦的。于是,在高考后金睿联系上几个要好的同学,给父母留了个纸条,包了个商务车,一起去某一同学的乡下舅舅家住几天。

谁知道雨天路滑,租车行的师傅原来开惯了小车,一个操作不当,便撞上山道的护栏,直接翻了出去。

金睿的记忆就停留在那车身翻滚、车内人惊叫惨呼的一瞬间。

这一醒来,却变成了一个很小的小孩子,身上穿着古怪的、拖到脚面的衣服,身边还睡着一个衣衫凌乱、死不瞑目的年轻女人。

金睿揉着自己还在因为惨烈车祸而惊跳的太阳穴,困难地思考着:自己这是穿越了吧?穿越了吧?

而且,更加坑爹的是看自己身上穿的长袍子和旁边躺着的女人的发式打扮,像是穿越到了古代。

也来不及惊叹这种只能在小说中才看得到的奇异的情节竟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金睿马上开始察看自己的处境,毕竟身边躺着个死人,兆头就不对,而现在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再也没有父母兄姐可以依赖,只得自己小心又小心。

察看后,金睿做出了判断:自己现在应该是三岁左右的幼儿,倒在地上死去的女子也许是自己的母亲,这女子虽然衣衫凌乱,簪环尽褪,但是没有被强奸的迹象,而自己呢,脖子上挂着的一块看起来蛮贵重的玉佩也没被劫走,看样子不像是盗贼临时起意的劫财劫道,倒像是蓄谋的谋杀。

金睿不禁冷冷然卷紧了身上的衣物,想:如果是谋杀的话,凶手发现本以为已经死了的人居然还活着,会怎么样呢?为避免罪行败露,应该会要接着下手的吧?而自己呢,虽然在那一世里马上成年,有了自己的判断,但是穿越成个小豆丁,被这样的身体条件限制,又加之对凶手的情况一无所知,他在暗处,自己在明处,这一条才堪堪保住的小命岂不是又要断丧人手?

逃吧,离开这里,逃离凶手的视线,等到自己长大一些了,可以保护自己了,再回来寻根。

快逃吧,等天色大亮了,也许就走不掉了。

金睿再次扫视了一眼周围的环境,牢牢记住了这条街道的特征,正想转身离去,却又想起什么,迈开小腿儿又转了回去,蹲在那女人的尸首旁边,将那她尤自怒睁的眼皮抚下来,低低地说:“安息吧。人生有来回,愿你转世不要这么不幸了。”

做完这一切,金睿不再犹豫,将脖子上那一块将来可能会揭晓他身份之谜的玉佩藏在最里面的衣服里,竭尽所能地快跑着离开了。

正卷我命由我之人生豪迈

回归

七年后。

位于鲁南某地的缙王府。

缙王淳于煜乃是当今圣上的皇叔,自皇帝登基之后便离京在领地居住,乃是权势最盛的亲王之一,是以这缙王府亦是巍峨庄严,美轮美奂,建筑上分东、中、西路,每一路都是自南而北,由轩院曲折的多进四合院落构成,内有碧水萦回期间,更添幽静雅致之美。其中府内最为人称道的乃是钟灵秀于一身的“粹锦园”,此处名为王府后花园,内有著名的五处景色:曲径通幽、吟香醉月、秋水漾碧、飞来之峰和藤萝观戏,其中妙处,难以一一备说。

此时,一位十岁左右的小小少年正站在的“粹锦园”水榭之上,惚恍地看着水下的锦鲤追逐觅食,默然地想着自己的心事。

这时,又有一位个子高些的少年飞奔而至,跑到他的身边,拉住他的手说:“睿儿,要给你道喜了。我爹爹托人四处去查访的结果已经有了。你那块玉佩,应该是苏州巡盐御史林海府中的珍藏,而林御史府中,确实在七年前走失一位庶子,时年不足三岁,想来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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