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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宁失身不失财(第3页)

但是却一文钱都没有赚到,都被七七搅黄了。

没有钱赚,这件事情,让他崩溃。

于是七七再一次出现的时候,他直接跪了下来。

大声地忏悔,自己错了!

那一千两,他还!

但是,不能给现银,他可以肉偿。

七七听了后,一脚就将他踹出去三丈远。

神棍知道七七误会了,爬回来马上解释,此肉偿非彼肉偿。

确切地说,是身偿,七七又是一脚。

神棍再再次爬回来,这次说明白了。

他的意思是说,那一千两,他是打死都不会拿的。

但是,他可以以身相抵,成为七七的跟班,做工还债。

为了证明自己值一千两,他还宣传了一下自己的优点。

总结起来,就是三多。

会的多,懂的多,去过的地方多。

三百六十行的套路,他都门儿清。

江湖万事通,各大门派势力,如数家珍。

各地的方言,风俗禁忌,都在他心中。

他就是闯荡江湖,出门远行的必备神器。

有了他,买东西不担心被宰,住店可以打折。

语言不通,他是翻译。

想要游玩,他就是向导。

为了省下一千两,神棍努力的推销自己。

七七确实很心动,她对外面的世界不了解,还真需要这样一个人。

本来她也不是想要钱,只是一时气儿不顺,想给神棍一个教训。

于是就同意了,两人开始结伴而行。

接触以后,七七现。

神棍除了抠门,算卦不准之外,还真的没有什么缺点。

他幽默风趣,懂得很多,细心周到。

而且做事积极,统筹规划能力很强。

路上所有的事情,包括住店吃饭,都抢着安排。

虽然最后现,神棍是为了省钱,还有赚回扣和差价。

总之,两人最后,成为了朋友。

如果说,七七跟神棍,是萍水相逢,不打不相识。

那么跟外号叫做狐狸的胡丽丽,可是自小的冤家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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