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何处都行,毕竟,忠义伯府不是能留的好去处。
自从她生下小团儿,便是也看出了伯夫人和伯爷怕是现了什么,知晓了小团儿不是沈世轩的子嗣。
若是不然,又怎会三番两次地让人来试探他们母子,更是不肯抱一抱小团儿,出生了两月,名字都不曾想过。
再留在忠义伯府,她是不敢多喝一口水的。
至于沈世轩的名声如何。
与她何干?
是他害了她。
她都已然这样惨了,自然不肯做人口中叫人谩骂的替死鬼。
明知真相,还不宣于口做替死鬼,那就是蠢了。
她可不蠢。
沈世轩被气得晕厥,所有算计付诸东流,可怜吗?
姜浓却更怜惜自己。
沈世轩不能人事的病是早先就有的,就算如此,他还学着旁的男子娶妻,待她及笄就急匆匆把她娶入府,妄想学着旁人生子。
嫁给了沈世轩两年,他最会的就是诓她,夜里头灭了灯掐她,让她叫唤……骗她说他们二人已经做了夫妻事,没有子嗣,全是她身子早先没养好。
连着她身边伺候的婆子见了她身上的伤痕都被蒙混了去,觉得他们夫妻二人是成事了。
若不是她身子迟迟没动静,见了大夫,婆子详细问她闺房之事,恐怕现如今她还被蒙在鼓里。
见她得知了真相,质问,沈世轩只是跪在地上求她。
只说他的病症是一时的,是能治的。
木已成舟,她成了沈家媳,也就认了。
可谁曾想,他竟是带她去了锦绣楼,喂了药给她,随意寻了个壮汉狂徒,浑身是劲粗鲁男子……不久后,她就怀上了。
自她怀上,沈世轩就躲着她,避着她,身子一日比一日差。
他郁结于心生了重病,总是不怪她的。
如今忠义伯府这般,她和小团儿自然是如何舒坦如何行事的,谁都不可欺负她母子二人。
谁都不行。
……
不肖半日,坊间流言蜚语传遍。
酒肆楼里传得最为剧烈。
一黑衣男子夹起一块油滋滋的肥肉,放入口中咀嚼,吞入肚腹内,低头说道:“沈家如今也是自作孽不可活了,名声臭了一地。”
对面坐着的锦袍公子开口:“谁能想到,那沈家大郎竟有这样的隐疾,什么温润翩翩公子,瞧着是个正人君子,竟是为了遮丑,诬陷妻子名声,还迷晕人家清清白白的小娘子……到底是个畜生。”
“真真的人不可貌相。”
白衣男子又嗤笑了一声:“那沈家大郎,当场被揭穿了隐疾,好不惨烈,听说如今是病症更重了,仍旧未醒。”
锦袍公子叹了口气,点头:“最可怜的,当属姜家四姑娘了,貌美绝色的小娘子,见了的人都说是京都城第一美,就这样被人给糟蹋……也幸好她不糊涂。”
“若是不然,岂不是要被沈家给冤死。”
“哎,就是不知那孩子是哪位郎君的,这样的好福气,能和人人称赞的美娇娘春风一度,叫人钦慕……”
“莫要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