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乘坐马车离开凉州,很快到了京兆尹辖区。
凉州将军府被蒲渭阳一人一刀屠戮大半,气胜境武秀境高手死伤大半,府里暂时无人主持事务,群龙无,自然没人沿途追杀,也没人敢来追杀。
江湖上都说,想杀一个角力武夫,找五个角力武夫也就够了。
想杀一个武秀巅峰,找五个武秀巅峰就差不多了。
想杀一个气胜巅峰,至少要五个气胜巅峰,可能更多。
但是要杀一个入神境的地仙,只能找一个实力更强的入神境地仙。
入神境地仙到底有多少个?
没人知道,这些躲在洞天福地修行的入神境地仙,大多想着白日飞升成就天仙,很少有人会像蒲渭阳这般贪恋红尘酒色,以前还只是贪酒好色,现在更是大开杀戒。
坐在马车里的蒲渭阳,一脸凄凉看着张崇义道:“小子,我下半辈子离不开你家了,入神境地仙杀人已是大忌,我一举杀了几千人,随时可能遭到天雷噬体,不得好死。
呵呵,高手,地仙,什么狗屁!”
小产后的魏书岭,身体一天天渐渐恢复,可是精神层面的创伤绝非短期可以弥补。
不过能够从那种人伦悲剧中活着走出来,这位大美人的求生欲远常人。
她躺在马车最里面的长凳上,下面铺着厚厚绣褥,上面盖着锦绣蚕丝被,整日整夜闭目养神,即便是没有睡觉的时候,也不会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
张崇义不敢看她。
不得不说,她确实很美,那种美丽跟郦宛丘丰腴的风格迥然相反。
她身材纤秾匀称,胸脯也不饱满,更像施师菲诺,但脸蛋比施师菲诺精致妩媚太多,是那种说不清哪里好看,但凑在一起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绝色美人。
她的脸色不再惨白,但皮肤依然雪白,身上披着全新的貂裘,也不知是蒲渭阳抢来的还是偷来的。
这位声称不会赚钱也不会攒钱的刀圣,或许生平第一次当了强盗。
同车多日,张崇义没见过魏书岭开口说话,不管是要做什么,她都是丢给蒲渭阳一个眼神,要喝水了,丢一个眼神。要解手了,丢一个眼神。坐累了想出车厢透气,也是丢一个眼神。
唯独没有因为腹中饥饿丢一个眼神,她仿佛不会感到饥饿。
三个大男人要吃东西,她就凑合着吃一点,吃什么都无所谓,也无所谓味道好坏。
昨天在路边吃了一顿形同猪食的面条,三个大男人刚尝一口就气呼呼地倒掉,还想换个地方找点好吃的,她竟把面条全吞进肚子里。
一行人途经关中时,绕开京城而行,力争离开京城这是非之地,然而是非并不容易躲开。
马车途经栎阳郊外时,竟然有人拦路打劫。
打劫倒是没什么,在这兵荒马乱的世道,哪里没有劫匪?
在凉州,张崇义就遇到过两起打劫,结果一次被他抢光,一次被他杀光。
这次不一样,劫匪是几个娇滴滴的少女。
当马夫杨千钟瑟瑟掀开车帘汇报的时候,张崇义透过车帘一眼望去,竟看到一个腰圆膀阔的红衣女子。
嘶!他不由倒吸凉气,恨不得一头撞死,怎么都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兵部侍郎苏振的女儿苏清人。那个腰圆膀阔的大刀女侠,他那娃娃亲的未婚妻。
一个月前就听说苏振被捕入狱,苏家上下被刑部软禁府中,莫非她们逃出来了?
一路行来,蒲渭阳从来没有在张崇义脸上看见过这种很想一头撞死的表情。
这小子年纪轻轻,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这次却有些手忙脚乱。
杨千钟明知车厢里坐着两个大高手,本不至于畏惧几个娇滴滴的女劫匪。
准确来说,是四个娇滴滴的女劫匪,外加一个腰圆膀阔的大刀女汉子,可他见到张崇义那生无可恋的表情,还以为他认识这几个女劫匪,且她们都是绝顶高手,心里不免有些惴惴,特别是女汉子的大刀还架在他的脖子上。
红衣女子歪着头冲车厢里喊道:“各位老爷,不好意思,我们有点急事,想借你的马车一用。”
她将脑袋伸进车厢扫视,瞧着张崇义的脸蛋似曾相识,诧异道:“哟,这位小哥,我瞧着你脸有点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张崇义连忙摆手道:“姑娘,我们绝对没见过,像你这么威武雄壮的山大王,本公子怎么可能见过?”
红衣女子眉头蹙起,凶巴巴道:“呸,谁是山大王,我们这是迫不得已。
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们刚从京城里逃出来,急着赶去幽州,可惜走的仓促,身上啥都没带,被逼无奈才抢你们的马车,请你见谅。
日后若是有缘再见,一定加倍赔偿。”
自从魏书岭出事后,蒲渭阳再也不复昔日的潇洒雍容,魏书岭闭口不言不语,他其实也好不了太多,沉默的时间居多,偶尔说上几句话也是萧索悲凉。
此时见张崇义对红衣女子瑟瑟缩缩,明显有畏惧之意,心里顿感好奇,小声讥讽道:“怎么?她明明不认识你,你见到她却像老鼠见到猫,你们这算是怎么回事?”
一个大声问话,一个小声问话,张崇义不知该先回答哪个,杨千钟本想吱个声,奈何大刀加颈,自己是砧板上的肉,旁边虽有两个武林高手,却不确定对方是否来得及救他一命,只能紧闭嘴巴,唯恐不小心激怒女劫匪。
见张崇义不话,蒲渭阳也就不客气的冷笑道:“这位姑娘,我们也不方便,车里有病人,你们还是去抢下一部车吧。”
对蒲渭阳而言,这已经是最为客气的表达方式了,要不是看在对方与自己的女儿年龄相当,言语间颇有几分略显滑稽的客气,他早就一刀了结她们。